2024年1月,大連消費者李先生在華潤萬家超市星河廣場店花費35萬余元,一次性購入347瓶五糧液酒,單價每瓶約1038元。然而,當李先生將部分酒品寄存在煙酒店轉售時,店主提醒其可能買到假酒。經五糧液集團專業鑒定,347瓶酒中竟有207瓶為高仿假酒,涉案金額超21萬元。
據超市方稱,該批次五糧液入庫時均為真品,但員工周某利用職務便利,在存儲過程中將真酒替換為假酒。這一“貍貓換太子”的手法,暴露出超市在商品保管與員工監管方面的嚴重漏洞。警方介入后,案件被移送至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審理。
法院認定,超市作為銷售方,對商品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。
員工周某的調包行為雖屬個人違法,但超市內部管理存在明顯疏漏,未盡到對商品狀態的核查義務,構成“明知售假”的法律責任。最終,法院判決超市退還207瓶假酒的貨款,并支付懲罰性賠償金,共計超12萬元。
這起案件再次敲響消費安全警鐘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,消費者購買高端酒品時應保留購物憑證,發現異常及時向12315投訴。同時,商家需加強內部管理,杜絕“內鬼”作案,共同維護市場秩序。